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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关于强化创新引领推动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关于强化创新引领推动先进光伏新型储能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为抢抓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发展机遇,抢占产业制高点,加快推动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安徽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能源安全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安徽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立足安徽、放眼世界,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坚持创新引领、以强促大,坚持质量优先、有序发展,聚焦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研发、制造、应用等关键环节,以创新为动力,以提质扩量增效为目标,以补链延链强链为重点,以场景应用为牵引,以规范有序为保障,加快推动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现代化美好安徽增动能强支撑。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省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集群建设取得显著进展。主流技术质效领先、下一代技术加速布局的创新体系基本形成;重点环节优势明显、配套环节日趋完善、应用环节领先示范的产业链条更加完备;以合肥市、滁州市为引领,其他区域特色布局、竞相发展、充满活力的“双核多极”产业格局更加健全;力争全省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营业收入超5000亿元。

到2027年,全省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集群建设实现重大突破。产业创新能力显著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明显增强,多元化应用示范卓有成效,产业综合实力和竞争力持续加强,力争全省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营业收入超7500亿元,培育1—2家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领军企业,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成为我省重要支柱产业。

三、发展路径

(一)先进光伏。以提质升级为目标,结合我省实际,把握发展趋势,加快推动从P型电池片向N型高效电池片的迭代升级,从晶硅光伏向钙钛矿及叠层光伏发展的技术升级,从加工制造基地向研发制造中心转变的创新能力升级,从硅片、电池片、组件向制造装备、辅材、系统集成等配套和服务环节延伸布局的产业链升级,构建技术先进、优势突出、配套完善的先进光伏产业生态体系,加快迈向价值链中高端。

(二)新型储能。以扩量增效为目标,以保障安全为底线,加快形成以锂离子电池储能为主导,钠离子电池储能、液流电池储能、氢储能等多元化储能技术协同推进的产业布局。重点聚焦扩大产品供给,加快提升正负极材料、隔膜、电解液和电芯、储能系统等环节先进产能布局,加速形成规模化集聚效应;扩容优质企业,加快引进新型储能产业链各环节龙头企业,完善“龙头+配套”产业链条,促进降本增效,提升产业竞争力;扩张市场应用,支持新型储能在能源、交通运输、工商业等领域开拓场景应用,完善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机制,推动我省新型储能产业加快发展。

四、主要任务

(一)创新能力提升行动

1.支持关键技术攻关。梳理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技术链图谱,滚动实施一批省科技计划项目,通过“定向委托”“揭榜挂帅”“竞争赛马”等方式,推进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链技术创新。在先进光伏领域,重点围绕隧穿氧化层钝化接触、异质结、背接触等N型高效光伏电池片技术进行研制和突破,前瞻布局钙钛矿电池、晶硅薄膜叠层电池等下一代技术,持续开展大尺寸薄片化N型高效硅片、高效光伏组件、超薄光伏玻璃等关键工艺和技术的研发创新,进一步推进先进光伏产业降本增效。在新型储能领域,重点开展多元化电极材料、高能量密度、长寿命、高安全性等锂离子电池技术及产业化研发,加强钠离子电池储能、液流电池储能、氢储能等技术攻关,研发储备液态金属电池储能、固态锂离子电池储能、飞轮储能、压缩空气储能、重力储能等新型储能技术。

2.培育建设创新载体。支持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能源研究院、可再生能源接入电网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教育部光伏系统工程研究中心、合肥工业大学智能制造技术研究院、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碳中和研究院等创新平台提档升级。积极引导龙头企业在皖设立研发中心、新型研发机构、产品试验线等,支持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组建创新联合体,加大产学研合作力度,联合争创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领域国家级创新平台,培育建设一批省重点实验室、企业研发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力争到2027年培育建成10个以上先进光伏、新型储能领域国家级创新平台。

3.加快成果转化应用。充分发挥安徽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种子投资基金、雏鹰计划专项基金、新型研发机构专项基金等天使基金投早投小作用,引导高校、科研院所加快在钙钛矿光伏、固态电解质等领域的前沿成果转化应用。支持先进光伏、新型储能领域创新性高附加值产品列入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三首”产品目录,推进示范应用。鼓励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加强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知识产权布局,发挥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作用,提高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专利申请效率。支持通过专利合作条约途径推动国际专利布局。

(二)产业链锻长补短行动

4.聚力引育“链主”企业。坚持招优引新、招大引强。瞄准先进高效光伏技术和高能量密度、长寿命、高安全性新型储能技术,着力引进一批技术水平领先、辐射带动力强的行业龙头骨干企业,推动在皖设立企业总部、运营总部、区域总部和研发制造基地。在先进光伏领域,重点招引N型光伏电池片、钙钛矿电池及组件等领域龙头企业。在新型储能领域,重点招引正负极材料、隔膜、电解液、储能型锂离子电池、钠离子电池、液流电池、氢燃料电池、储能系统等领域龙头企业。

坚持培优育强,以强促大。围绕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链价值链中高端环节,遴选一批具有创新引领力、市场主导力、产业链带动力的重点企业,实施“千百亿企业”培育行动,支持企业通过投资(参股)、并购、重组、外包服务等方式完善产业链布局,推动技术、资金、信息和人才等资源集聚,力争打造15家以上百亿级先进光伏、新型储能领军企业。在先进光伏领域,重点培育打造一批N型光伏硅片、N型光伏电池片、钙钛矿电池及组件、光伏逆变器、光伏玻璃等领域龙头企业。在新型储能领域,支持产业链“链主”企业加大在皖垂直一体化布局,持续扩大储能产业规模效应和带动作用。

5.补齐短板完善配套。精准梳理产业链图谱,一手抓薄弱缺失环节补短板,一手抓高附加值环节优配套,省、市、县一体化加强补链项目谋划,引进培育一批创新研发活跃、细分市场领先的配套企业,增强产业链韧性。在先进光伏领域,重点引进培育适配N型硅片、电池、组件和钙钛矿光伏组件的金刚线、高纯石英制品、导电浆料、封装胶膜、靶材、密封胶等辅材方面的企业,以及高效晶硅电池所需的沉积、离子注入等制造装备方面的企业。在新型储能领域,重点布局锂离子电池制造装备、储能变流器、储能电池管理系统、能量管理系统等配套环节和集流体、溶剂、粘结剂、导电剂等辅材环节。

6.延伸布局后端服务。支持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延伸服务链条,引育一批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领域项目开发设计、工程建设等系统集成龙头企业,推动产业向服务型制造新模式升级。在先进光伏领域,支持企业提供并网支持、故障分析、隐患排查等增值服务,开发光伏电站系统智能清洗机器人、智能巡检无人机、智能AI系统平台等服务产品。在新型储能领域,延伸发展定制化集成服务、模块化安装、智能调度系统、智能运维检测等业务。

7.加强重大项目建设。建立健全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省、市两级重大项目库,完善“谋划一批、储备一批、开工一批、投产一批”项目动态管理机制。加强前瞻布局、做精前期工作,不断充实储备库、扩大总盘子,形成梯次推进的良性循环。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推动要素充分集聚、高效整合、合理配置,加快向优势区域、重大项目倾斜。重点推动一批带动性强、市场规模大、成长性高、经济效益好的现有项目建设,持续引进一批新的重大项目。

8.推动配套产业加快在皖北地区发展。充分发挥皖北地区土地、劳动力等资源丰富的优势,推动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配套产业加快在皖北地区发展,促进皖北地区全面振兴。重点聚焦产业上下游配套,打造全省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配套基地。支持皖北各地结合自身实际和特点,引进具有比较优势的细分领域龙头企业。支持皖北地区开展应用场景试点示范,通过应用需求牵引促进产业发展。

(三)产业层级提升行动

9.加快企业产品提档升级。深入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三品”行动,支持企业针对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细分市场,创新研发高端化、定制化产品,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鼓励企业积极参与行业主管部门、协会等组织的企业排名,提升行业知名度和品牌影响力。支持企业积极参与光伏硅片、光伏组件、光伏电站、新型储能电池、新型储能系统并网验收等领域标准制定修订,对主导制定国际、国家(行业)标准的企业按有关规定予以奖励。培育一批工业和信息化部行业规范公告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

10.加快推进“智改数转”。支持先进光伏、新型储能龙头企业围绕强基础、建平台、延链条,实施数字化转型升级改造,引进信息化管理系统和数字化辅助工具,提升智能制造水平,建设集智能设计、智能系统集成、施工过程管理、智能运维等多个生产性服务环节于一体的全生命周期智能化管理体系。培育打造一批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领域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

推进能源互联网建设。依托风电光伏、储能设施和多级配电网络,搭建智能能源管控系统,优化整合电源侧、电网侧、负荷侧资源,探索构建源网荷储高度融合、风光水火优势互补的新型能源系统。

11.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提升光伏组件、储能电池回收管理能力。鼓励建设一批光伏及储能信息化回收利用平台、零碳工厂、绿色低碳园区。推动废旧光伏组件、储能电池等新兴固废综合利用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应用,建立高效完善的溯源信息系统和回收网络体系。支持企业对照《光伏电池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电池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开展清洁生产,打造一批“绿色制造”标杆企业。

12.筑牢安全生产底线。加强相关产品质量管理,提高光伏、储能产品性能及可靠性。引导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支持建设分布式光伏大数据等管理中心,实现组件故障、事故隐患的可视化高效管理。完善光伏建筑一体化等应用场景的安全标准体系,加快实施《太阳能光伏与建筑一体化技术规程》等标准。鼓励储能电站定制安全保险,强化安全设施配置,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素质,提高风险处置能力。

(四)产业生态优化行动

13.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高端人才引育,支持高校聚焦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需求加强相关学科专业建设,引导高校主动培养急需紧缺人才;鼓励重点企业建设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招引高端人才;依托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科技商学院、安徽国家卓越工程师创新研究院等平台,持续开展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高层次人才培训。加强产业人才培养,支持校企共建现代产业学院、卓越工程师学院,合作开设新能源和节能环保行业应用型人才“订单班”;支持滁州市创建我省首个新能源职业技术学院。优化引才环境,支持各地出台生活配套、项目研发、创业支持、子女教育等方面人才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光伏储能产业人才,在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等的推荐选拔中给予支持。

14.完善金融支撑体系。依规推动省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主题基金加快建设运行,通过设立子基金撬动社会资本参与先进光伏、新型储能产业投资,形成约400亿元的母子基金群,加大对优质产业项目的支持力度。建立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企业“白名单”,依托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向银行精准推送。引导银行、信托公司等机构设立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领域企业的专项贷款,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加强绿色保险、绿色贷款、绿色基金、绿色信托及绿色租赁等产品探索。稳步推进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企业股份制改造、规范培育、上市辅导,分层进入创业板、主板市场。

15.搭建行业服务平台。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积极承办中国光伏行业年度大会、先进技术研讨会、科技大会、供应链生态大会等活动。支持有条件的市引进国内外先进光伏、新型储能领域权威科研机构、高端智库、第三方检测认证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培训、技术咨询、资产评估、企业管理、产品检测认证等服务。支持省市先进光伏、新型储能领域商协会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为产业发展建言献策,组织开展常态化交流合作。鼓励龙头企业联动上下游供应链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面向共性技术研发、检验检测、市场拓展、平台运营服务、安全预警等需求搭建公共服务平台;依托国家级及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聚焦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企业“研产供销服管”需求,开展各类要素对接。

(五)海外市场拓展行动

16.促进本地产品“卖出去”。组织和鼓励企业参加境外专业展会,拓展国际市场,提高海外营收占比。指导产业集聚度高、有条件的地方创建光伏产品外贸转型升级基地。优化完善产品海运、铁路等出运通道,大力推广多式联运,降低出运成本。支持企业自建或租赁海外仓,加快海外订单响应速度,降低产品仓储、运输成本。培育更多的先进光伏、新型储能外贸企业成为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鼓励拓展产业链承保,优化中长期险承保条件,加大对先进光伏、新型储能企业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力度。强化对先进光伏、新型储能企业进出口信贷支持,支持海外项目建设,降低融资成本。

17.鼓励本地企业“走出去”。支持企业完善境外营销服务网络,在海外市场建立营销及售后中心,利用当地资源提供安装、维修等服务。支持企业以总包、分包等形式积极参与国外光伏和储能电站招投标项目。引导企业充分利用区域贸易协定政策,加快布局海外生产基地。

(六)应用牵引场景示范行动

18.拓展应用场景。加快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产品在能源、工业、交通运输、建筑、农业、信息通信等领域应用,拓展多种形式的光储融合应用场景。支持工业企业和园区采用光伏发电和新型储能设施,大力推进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建设,探索建设零碳工厂和零碳园区,鼓励省属企业率先开展示范应用;积极探索“阳台光伏”应用模式;加大在机场、火车站(高铁站)、港口、桥梁隧道、高速公路、停车场等交通基础设施(场地)场景应用推广;有序开展集中式、分布式光伏电站和电源侧、电网侧、用户侧储能电站建设,探索站房式储能电站应用,支持风光储一体化等多能互补项目应用;推动具备太阳能利用条件的工业厂房、大型公共建筑、公共机构建筑、公益性建筑全面应用太阳能光伏,积极探索储能产品在适宜建筑场景中的应用;支持推动农光互补、渔光互补、“两淮”塌陷区水面光伏等光伏发电复合开发;探索在各类新型基础设施领域加大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应用。力争培育20个以上国家级智能光伏示范企业和项目。

19.推动合理布局。按照“大规模集中共享式储能”“新能源+储能”模式,统筹布局全省储能项目。在大规模新能源汇集、负荷密集接入和电压支撑能力不足的关键电网枢纽点,推荐一批独立储能电站项目优先接入站点。引导新型储能电站在长江以北地区布局。结合年度发展规模优选确认新型储能电站省级实施项目清单和储备项目清单,分类设定项目建设规模。

20.加强机制创新。贯彻国家新型储能电价政策,完善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价格机制。健全分时电价政策和成本补偿机制。通过峰谷分时电价,建立支持用户侧储能发展的需求侧响应补偿机制。探索建立新型储能充放电损耗、容量电价等方面成本补偿机制,加强市场化补偿力度,引导用户配置储能,降低用电成本。纳入省级实施项目清单的共享储能项目应落实不低于50%比例的容量租赁协议要求。建设共享储能交易平台和运营监控系统,探索建立就地就近“光伏+储能+市场化交易”模式。储能电站参与电力辅助服务市场深度调峰调用时,同等条件下优先级高于燃煤火电机组。

(七)规范有序发展行动

21.防范低端产能重复建设。严格落实光伏、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管理要求,指导各地结合能耗指标、环境容量等实际条件,合理引进建设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项目,防止盲目投资、低水平重复建设。各地不得违规为新能源投资项目提供资源、土地等优惠条件,防范无序发展、政府债务风险。稳妥推进落后产能逐步退出市场。

22.防范区域同质化竞争。各地应结合实际差异化布局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在先进光伏领域,培育完善从硅片、电池片、组件及配套,到逆变器、系统集成及应用等较为完整的光伏产业链条,构建以合肥市、滁州市为引领,芜湖、蚌埠、宣城、阜阳、淮南、安庆、六安、宿州等市特色布局、竞相发展的光伏产业新格局。在新型储能领域,支持以合肥市、滁州市为重点建设新型储能电池产业集聚区,以合肥、淮北、滁州、安庆等市为重点发展正极材料,以淮北、马鞍山等市为重点发展负极材料、溶剂,以合肥、马鞍山、芜湖、阜阳、安庆、铜陵、池州、宣城等市为重点发展隔膜、集流体。支持阜阳、宣城、淮南、安庆等市特色布局钠离子电池,支持合肥、六安、蚌埠等市谋划建设氢能产业集聚区。

23.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大力推动省内产业链供应链合作对接,提升光伏玻璃、硅片、电池片、辅材和正负极材料、隔膜、电解液、电芯等本地化配套水平,进一步完善我省先进光伏、新型储能产业链供应链体系。支持企业通过布局上游原材料或与供应商签订长期协议等形式,加强产业链垂直一体化布局,防范供应链断链风险。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专业指导。围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产业链升级、推广应用等方面,征集一批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领域专家,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为全省产业发展路径、产业布局、政策制定等提供决策参考,为基础研究、技术研发和产业发展等提供咨询服务。

(二)强化政策支持。研究出台支持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发展专项政策,支持企业开展项目建设、科研攻关、技术改造升级等;通过“竞争赛马”机制对各市发展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予以支持。

(三)强化要素保障。充分利用省级重大项目要素保障工作机制,进一步简化先进光伏、新型储能项目建设用地审批流程。对先进光伏、新型储能产业优质项目用地、能耗、环境容量等要素资源予以保障,将技术水平领先、带动能力强的标志性重大项目纳入省重点项目清单,省级予以统筹。提升交通、电力、给排水、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水平,建设完善周边生活配套设施,增强服务产业发展能力和水平。

(四)强化督促落实。持续跟踪监督执行情况,按季度进行调度,推动指导意见落地落实。建立指导意见执行情况评估机制,对排名前列的市予以适当激励。

编辑整理:神经蛙,WAOYOU,陪你一起看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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